使用技术要求 | 在抛秧后5-7天,即秧苗直立扎根缓苗后,稗草1.5叶期之前使用,每亩用量120-150克,与15-2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苄嘧磺隆与丁草胺复配的广谱性南方抛秧苗田专用除草剂,可有效防除南方水稻抛秧田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胶皮手套等,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瓶子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施药时稻田内必须有水层3-5厘米,使药剂均匀分布。施药后7天不排水、串水,以免降低药效。
5.视田间草情,适用于阔叶杂草和禾草优势地块和稗草少的地块。 6.对鱼毒性较强,不能用于养鱼,稻田用药后的田水也不能排入鱼塘。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大量摄入清醒时可引吐。无解毒药,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保存,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