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将药剂撒于储粮低层或表层,深度20-30公分;或将药剂撒于害虫活动、栖息处。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溴氰菊酯与马拉硫磷两种原药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保护作用,对贮粮的谷蠹、赤拟谷盗、玉米象具有良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不能和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2、已经处理过的大米、面粉等食品不得食用或做饲料。
3、为延缓抗药性产生,应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6、关于农药废旧容器:玻璃的药打碎深埋;塑料的要穿透,在焚烧炉中焚烧,清洗器械水不要倒入水道、池塘、河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踌躇或惊厥、昏迷,呼吸麻痹、休克等。
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者及时就医。
如误服则应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顶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等。也可立即洗胃、导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