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水稻移栽后5-7天,杂草2-4叶期,每亩按用药量拌湿润细土15-20公斤,均匀撒施。
2、使 |
产品性能 | 除水稻移栽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阔叶杂草、莎草科杂草、部分多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
2、本品不能与酸性物质等混合使用;
3、本品用于防除水稻的田间杂草,要求施药田块平整,移栽后早稻5-7天;中、晚稻3-6天用药,施药时田间保持3-5厘米浅水层,保水5-7天,谨防过水、漏水或水淹稻苗心叶;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5、施药器械使用后用清水将各部位彻底清洗;
6、本品不能喷雾使用,也不能用于直播田和育秧田;
7、为了保护环境,请不要污染水源。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状。急救措施:若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用水冲洗皮肤和粘膜。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没有专门的解毒药。如果摄入,要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污染池塘和水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