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施药后设立警示标 |
产品性能 | 本品由毒死蜱、三唑磷两种化学杀虫剂辅以助剂科学配制而成,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熏蒸和杀卵作用,渗透性较强,对水稻三化螟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蔬菜上禁用。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养鱼的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流和池塘等水体中。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放飞区禁用。
3、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用过的容器用妥善处理,不可他用和随意丢弃。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7、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恶心、呕吐、流涎、抽搐、痉挛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啶解毒。禁用吗啡、茶硂、噻吩嗪、利血平。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储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 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不得倒置,搬运时轻拿轻放。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二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