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用于防除水稻一年生杂草,在水稻抛秧立苗后,施药。施药前一天,应排干田水,均匀喷雾,药后1-2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磺酰脲类和杂环类除草剂二元复配,作用方式为抑制杂草细胞分裂,具有内吸作用。主要应用防除稗草、鸭舌草、节节菜、陌上菜、千金子、萤蔺等多种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每个作物生长周期最多使用1次。
2.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也不能将田水排入水生菜田,施药后的田块后茬作物不能种伞形花科,旋花科,茄科,菊科,豆科等作物。
3.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等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蜜源区花期用药,远离水产养殖区、蜂群、蚕室和桑园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例如:穿防护服、戴手套与口罩等),避免药液接触皮肤与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进食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有轻微呕吐和腹泻。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立即就医。
不慎吸入:应迅速移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呼吸停止时,进行人工呼吸并立即就医。
误食:携带本标签立即就医。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清醒时立即引吐,可洗胃。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