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产品应于甘蓝菜青虫三龄幼虫前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10天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用于甘蓝菜青虫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1、本产品在甘蓝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2、本产品对啤酒花、菊科植物、高粱有些品种及烟草、枣树、桃、杏、梅树、橄榄、无花果、柑橘等作物,对稀释倍数在1500倍以下乳剂敏感。本产品对弥猴桃、人参果特别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在花期施药应停止放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对鸟有毒,注意对鸟的影响。4、本品对牛、羊、家禽的毒性较高,喷过药的牧草在一个月内不可饲喂。施过药的田地在7-10天不可放牧。5、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碱性物质混用,其水溶液易分解,应随配随用。6、使用本品应穿戴好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无力、胸闷、视力模糊、抽搐等。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治疗。3、医生首先判断中毒原因,若判断乐果中毒为主:(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若判断为高效氯氟氰菊酯中毒,携此标签就医,对症治疗,不可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