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二化螟卵孵化盛期施药,亩兑水50公斤,注意均匀喷雾于水稻植株上,视虫害发生情况,可用药1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用于防治水稻螟虫的复配制剂,具有较强的胃毒、触杀功能,并有一定的熏蒸作用,可内渗入植物组织,渗透性强,杀虫速度较快,杀卵较明显,对水稻螟虫防效较好。 |
注意事项 |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产品标签,并严格按规定使用;或在当地农技植保部门指导下科学合理使用本农药。
2、接触本剂应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穿戴好防护衣物(如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工作时禁止吸烟和进食。工作结束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位。
3、本品对鱼类及水生生物、蚕、蜂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施药器具的水要妥善处理,切勿污染水源、桑田和蜂场。
4、施药后剩余的药液和空容器要妥善处理,可烧毁或深埋,不得留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不能污染环境。
5、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请勿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轻度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一般降到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中毒症状为: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痛、腹泻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 、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应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使用本品时要注意安全,避免药物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一旦皮肤接触,用清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如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接触本品如有不适感觉或误服发生中毒,应迅速离开现场,并携此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避免阳光直射,应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密封贮存;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远离火源;运输时注意防高温、防雨淋,轻搬轻放,确保无破损。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