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在小菜蛾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加水稀释550-1600倍施药;本品见光宜分解,现用现配,最好在傍晚 |
产品性能 | 本制剂由有机磷农药和生物化学农药混配而成。本制剂杀虫广谱,对害虫具有触杀、胃毒作用。用于防治小菜蛾。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2.严禁与碱性物质混用。3.严禁者应穿戴面具和手套,以免吸入和触及皮肤。4.施药后用肥皂把露外的脸、手和腿洗干净,并用水漱口。5.剩余的药剂不要倒进水田、湖泊、河川里。6.装此药的容器不能用来装其他东西,应采取焚烧或掩埋的等方法,加以妥善处理。7.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8.施药时要按安全规程进行。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和使用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抽搐等。如沾染皮肤和眼睛应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误服中毒立即送医院治疗,判断其中毒原因,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1]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2]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3]误服时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经口: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不慎吸入,立即转移至空气清新处,症状持续应携此标签。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