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80%的棉铃40-45天以上龄期,或距初霜期20天左右时使用,晴天高温用药为宜,如喷后6-12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植物生长调节剂,具有促进果实成熟,调节性别转化等效应,加速棉花植株生长,叶片提起脱落,对棉花具有催熟增产的作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用过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农药等其他物质混合使用。4、本品禁止使用坑塘水稀释药剂,药剂应现配现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6、留种棉花田禁用本品。7清洗施药器械等的污水不可污染地下水源、河塘等各种水域,避免对环境中其它生物造成危害。8、避免孕妇或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作用。中毒症状:中毒者出现中枢神经麻醉,神智异常或昏迷。急救: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时用清水及肥皂水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者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洗胃,洗胃动作宜轻柔,洗胃液以低温2-3%氧化镁乳液比较好,有消化道出血时应于洗胃液中加去甲肾上腺素,洗胃后用盐类泻剂倒泻。可用阿托品急救,但剂量不宜过大。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通风、阴凉、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