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水稻的二化螟卵孵化期或幼虫始发期至盛期,每亩用本品75-102克,兑水50-75公斤,搅拌混匀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于中等毒的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一定的渗透作用,无内吸作用,本品含氮酮1%。对虫卵尤其鳞翅目害虫有明显杀伤作用,可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20天,每季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对水生物、蜜蜂、家蚕、鸟均有毒,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溏清洗施药器具。
3.药液不能与强酸或强碱性农药混用,以免失效。
4.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及时洗手和洗脸。施药后,禁止残液倒入河流,禁止器具在河流等水体中清洗。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轻度中毒: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一般降到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痛、腹泻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若溅及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若溅及眼睛,及时用大量清水清洗到少15分钟。情况严重的应请医生进行处理。不慎中毒或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可用阿托品1-5m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但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应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