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施药时期:在水稻抛秧移栽后5-7天(已扎根活棵)施用。2、使用方法:每亩拌细土15-20公斤均匀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磺酰尿类苄嘧磺隆与酰胺类苯噻酰草胺的复配制剂,具有内吸、传导、对水稻较安全的特点,可有效防治水稻抛秧田的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水层淹没水稻心叶、漂秧易产生药害。2、井水灌溉(水温较低)、保水条件好以及杂草较多或较大(3叶以上)的田块,用药量应采用推荐剂量上限。3、施药后空袋(瓶)可采用焚烧、深埋等方法处理,多余的药液及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应收集妥善处理,不得污染水源等,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不得接触本品。5、施药时穿长衣袂,靴子,戴手套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6、不能用施过前的田水浇灌蔬菜。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皮肤、眼睛等有刺激作用。若药液溅在皮肤上,可用肥皂水洗干净;溅入眼内,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仍有不适请就医。本品无特效解毒剂,误食可饮用大量清水催吐,保持安静并带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加锁贮存于阴凉、通风的干燥处,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运;贮、运过程中应确保不泄漏,远离高温、有明火的区域,避免碰撞、暴晒、雨淋等。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