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上午9时前后,下午4时前后用药,此时幼虫较为活跃,喷洒药剂较易触杀。
2、应注意抓住防治适期, |
产品性能 | 除虫脲对害虫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抑制昆虫的几丁质合成,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作用机制是抑制昆虫几丁质合成,使幼虫在脱皮时不能形成新表皮,虫体成畸形而死亡,杀虫速度比较慢。辛硫磷为高效低毒有机磷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为主,无内吸作用,杀虫谱广,击倒力强,杀虫速度较快。两种不同机理的杀虫剂复配,有利于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的综合防治。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的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3次。
2、药液要随配随用,不能与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
3、本品对高粱、甜菜、瓜类幼苗、菜豆等农作物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
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4、对蜜蜂、鱼虾、家蚕等毒性高,使用时应注意不要污染河流 、池塘、桑园、养蜂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胶靴,戴好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
6、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