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于水稻移栽后5-10天,充分缓苗后施药,施药时稻田保水3-5厘米浅水层,但不能淹过水稻心叶。将本品先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内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使幼芽、幼根停止生长,致使杂草枯死。对一年生禾本科及部分阔叶杂草有效。 |
注意事项 | 1.每季最多使用1次。本品属芽前除草剂,稗草等杂草种子处于萌动期施药效果最佳。2.为保证安全,水稻直播田、秧田、小秧移栽田、抛秧田、寄秧田、病苗、弱苗、缓苗的移栽田及漏水田等不能使用。生长期的多种作物对本品敏感,施药和排水时应加注意。
3.黄瓜、菠菜、韭菜、谷子、高粱不宜用该药,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4.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防护用品;此时不能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5.用药后器械彻底冲洗,废水妥善处理,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7.本品适用于长江流域及其以南的大苗(30天以上秧龄)的移栽田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应注意防护。若眼睛不慎接触药液,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中毒症状表现为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无全身中毒症状。中毒须带标签立即送往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运输过程中确保包装完好。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