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建议在稻飞虱低龄若虫期使用。推荐制剂使用量为175-200毫升/亩,兑水40-60千克均匀喷雾。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通过抑制胆碱酯酶来干扰神经系统致使昆虫死亡,具有内吸作用,对害虫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 |
注意事项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
2、勿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喷雾时要求均匀周到,喷匀喷透。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本产品避免和敌稗、灭草灵同时使用,以防产生药害。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恶心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模糊不清,皮肤出现接触皮炎如风疹而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到1小时即表现出来。
急救方法:用阿托品0.5-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