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于柑桔介壳虫幼蚧期(多数在5-6月)为施药适期,一般施药1次,使用说明:配药时,在容器中加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渗透作用,能渗入植物组织内,对柑桔介壳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 本品为高毒农药,应按我国“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的有关要求执行;喷药浓度按使用说明,不可太高,否则会引起褐色叶斑。
6.建议与其他机制的杀虫剂交替使用。
7.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中毒轻者会感觉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中毒患者会出现呼吸困难、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痛、腹泻、昏迷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50%;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皮肤和眼睛接触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未用完的制剂应保存在原包装瓶内,盖紧瓶盖;使用过的空瓶,压烂后土埋,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