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菜青虫低龄幼虫发生高峰期施药,按推荐用药量兑水均匀喷雾,视害虫发生情况每隔7天左右施药1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可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十字花科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在白萝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对鱼类、水生生物和蜜蜂毒性高,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影响,开花植物开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不要在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若皮肤接触,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若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立即洗胃,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但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严禁与食品、饮料、粮食和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