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初龄幼虫盛发期施药,注意条施、沟施均匀。
2. 棉花田套种豆类作物不得使用本品。
3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广谱性内吸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胆碱酯酶抑
制剂,与胆碱酯酶的结合不可逆 ,因而毒性高。该药被植物根系吸收,
输送到各器官,以叶部积累较多。用于防治棉花蚜虫。 |
注意事项 | 1.产品只能在棉花播时随种子沟施1次。
2.对水生动物、蜜蜂、蚕有毒,因而在使用中必须注意不可污染水域及
饲养蜂蚕场地,鸟类保护区禁用。
3.本品毒性高,贮存、运输及施药时,必须按高毒农药规定。
4. 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
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远离水产养殖区、鸟类放养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
具。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
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昏迷、抽搐、皮肤出
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痛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
困难等。急救措施:若判断以克百威中毒为主,用阿托品0.5-2mg口服
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若判断以敌百虫中毒为主,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
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
、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
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随意丢弃。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