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剂使用时期为玉米3-5叶期,一年生杂草2-4叶期,每亩兑水量20-40升,均匀茎叶喷雾。2.作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玉米田苗后茎叶除草剂,药液可被植物叶和根部吸收。可有效防除稗草、马唐、狗尾草、牛筋草、铁苋菜、马齿苋、反枝苋、鸭跖草、龙葵、苍耳、藜、蓼、苘麻、酸模叶蓼、野西瓜苗等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甜玉米、爆裂玉米、制种田玉米、自留玉米种子不宜使用。玉米2叶期前及10叶期后,不能用药。初次使用的玉米品种,需经安全性试验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2.使用本剂前后7天内不要使用有机磷类杀虫剂,以免产生药害。3.高温干旱、低温泥泞、玉米生长弱小时,请慎用。下茬不宜种植菠菜、甜玉米、十字花科蔬菜等作物。4.如在上茬小麦田中使用过长残效除草剂,如甲磺隆、氯磺隆等的玉米田,不宜使用本剂。5.施药后6小时降雨不影响药效,注意不要飘移到其他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6.施药用具用毕后,要充分洗净,以避免使用其他农药时出现药害,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他用。7.间套有其他作物的春玉米田,不能使用本品。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施药时注意劳动保护,如溅到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如误食中毒,及时进行催吐、洗胃、并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制剂应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2.贮存时应保持阴凉、通风、干燥。防止潮湿。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不能与种子、化肥、饲料、饮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