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产品于小麦播种前用人工或机械包衣的方法,使种子均匀包衣。
2.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集防虫、防病为一体,适用于小麦,对小麦纹枯病和苗期地下害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本品为悬浮液体,长期存放可能有分层现象,使用前充分摇动混合均匀。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药剂接触皮肤、眼睛及沾染衣服,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5、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远离河塘等水域及水产养殖区施药,鸟类保护区禁用。
6、注意覆土,防止种子外露。避免污染开花植物、蚕室及桑园和水产养殖区域。
7、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轻度中毒表现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中度中毒表现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发现中毒者应立即脱离有毒现场。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可以使用用阿托品和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中毒急救咨询电话:0538-5826311。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