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喷药时使药液湿润全部枝叶,有利于发挥药效,适期较一般有机磷、除虫菊酯类杀虫剂提早3天左右,在低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苯酰脲类昆虫生长调节剂,作用方式是胃毒和触杀,作用机理为抑制几丁质合成,阻碍昆虫正常蜕皮,使卵的孵化、幼虫蜕皮以及蛹发育畸形,成虫羽化受阻,药效较高,持效期较长;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的危害。 |
注意事项 | 1. 产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 本剂通过抑制幼虫脱皮致使其死亡的药剂,通常幼虫死亡需要3-5天;注意提早施药;如与其他菊酯类速效性药剂混用,效果较好。
3. 本剂对家蚕有毒,应避免在桑园及其附近使用;对鱼、虾贝类等甲壳类生物有害,因此不可污染水体。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 本品不可与强酸强碱农药混用,以免分解降低药效。
5. 施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工作完毕后应洗澡和洗净污染的衣服。
6. 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
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及眼睛,必须立即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如误服无专用解毒剂,送医对症治疗;建议喝1-2杯水,立即洗胃,不要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