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宜在菜青虫发生初期,幼虫2-3龄进行防治,施药时应注意喷雾均匀周到。2.该制剂中辛硫磷在光照中易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混配,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击倒速度较快等特点,对十字花科蔬菜的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甘蓝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萝卜、油菜上使用为14天,最多使用次数2次。2.用药前仔细阅读产品标签,严格按《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进行。3.药液要随配随用,不能与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4.菜豆和甜菜等对辛硫磷敏感,避免漂飘移产生药害。5.对鱼、蜜蜂、蚕有毒,周围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胶靴,戴好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7.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抽搐、痉挛等。急救治疗: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大量吞服时可洗胃、导泻,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立即用肥皂及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者及时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