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烟青虫卵孵化高峰至2龄幼虫高峰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按每亩兑水50-75公斤均匀透彻喷 |
产品性能 | 本品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驱避作用,击倒速度较快、击倒力较强,用药量较少,能够有效防治烟草烟青虫。 |
注意事项 |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标签或在当地植保部门技术指导下使用;2.本品在烟草上的安全间隔期7天,作物每个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在饮水、进食和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
4.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和家蚕、蜜蜂有毒,用药时应避免接触这些生物。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施药地块禁止放牧和畜禽进入;
6.勿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稀释好的药剂最好一次用完;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要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
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急救治疗:
误服立即送医院,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将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品、饮料 、饲料、粮食、同贮同运。
2、本品应贮藏在常温、避光、干燥、通风处。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以免损坏包装。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