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注意:使用时不时搅拌药液,确保悬浮,并注意施药均匀。喷药1小时后遇雨也不必补喷。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内吸性较强的保护性三唑类杀菌剂,能迅速被水稻吸收、传导,对防治水稻稻瘟病有较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属预防性药剂,适期施药有利于药效的发挥。施药时期:1)防治水稻稻叶瘟病;预测叶瘟病会严重发生时,须在叶瘟症状出现前适时施药。如属轻度病害可在稻叶上初见少量病斑时(株发病率5-10%)施药。如需取得较持久的防治效果,可在第一次施药后18-24天进行第二次施药。2)防治穗颈瘟及穗瘟病:最适宜施药时期是日间初见稻穗,而其它稻穗仍处于孕穗期之际(破口期)。如天气有利于病害持续浸染,则需在第一次施药后10天至14天进行第二次施药。
3、喷药时虽对施药人员应按常规农药使用方法注意劳动保护。
4、注意不要将药液喷在蔬菜水果上。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延缓抗性产生。
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如溅到眼睛或皮肤,要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
2、如有接触要立刻用清水冲洗。误服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