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棉花红蜘蛛卵孵化高峰期施药,叶面均匀喷雾,及时进行防治,兑水量40-60千克/亩。
2.大风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杀虫杀螨剂有机磷类与除虫菊酯农药复配而成,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本品杀伤力强,作用较迅速;对棉花红蜘蛛具有较好的防治作用,在推荐剂量下对作物安全。 |
注意事项 | 1.在棉花上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物、蜜蜂及家蚕均有毒性,施药期间应避免在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产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本品不能存放在以活性碳、铁、铝、铜、锡、铅等为材质的溶器中,以免有效成分马拉硫磷发生分解。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施药期间禁止吃东西及饮水;施药后要及时洗手和洗脸。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出汗、胸闷、视力模糊、无力等症状,瞳孔可缩小。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潮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运输时使用防雨式车厢,轻装轻卸。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