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在本品应在三、四代棉铃虫,百株累计卵量60-100粒或幼虫10~15头时用药,注意喷雾均匀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无内吸作用。活性较高,药效迅速。持效期较长,喷洒后耐雨水冲刷,对棉花棉铃虫具有良好哦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每季作物做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为延缓抗性产生,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进食。施药后应及时吸收和洗脸。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关于农药废旧容器:玻璃的要打碎深埋;塑料的要穿透,在焚烧炉中焚烧,清洗器械水不要倒入水道,池塘,河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胃洗,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