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施药最佳时期应在各代卵孵盛期或在高峰前期,
江南及各沿海省份,因虫卵同时越冬,应在越冬卵孵化期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有机氮杂环类触杀性杀螨剂。可用于防治食植性害螨,对螨卵及若螨有强的杀伤力.该药不易受温度变化的影响,无论早春或是秋季使用,均可达到较好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苹果树、梨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在柑橘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均使用2次。
2.本品为水悬浮剂,使用时必须摇匀后再稀释.
3.与噻螨酮有交互抗性,不能交替使用。
4.由于对成螨效果差,在螨的密度大或气温高时施用最好与其它杀成螨药剂交替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接触本品后,只对皮肤有刺激症状,经口毒性低,无中毒报道。不慎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用大量清水冲洗后仍有刺激,要进行眼科专门治疗.误服时,口服30ml吐根糖浆催吐(儿童酌减),催吐后口服活性碳泥中加山梨醇,活性碳剂量为50~100g,山梨醇最大剂量为150g(儿童酌减)。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避免与强酸强碱物质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