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防治叶瘟时,在叶瘟刚发生时施药,视病期,10-14天再喷1次。防治穗瘟时,在水稻孕穗至破口期施 |
产品性能 | 1、本品是属内吸性杀菌剂,该药能被水稻各部分(尤其是根部)吸收,并积
累于叶部,特别集中于穗轴与枝梗。
2、能抑制病菌侵入、阻止植株体内的菌丝生长和新孢子的形成,起到预防和
治疗作用。持效期长,耐雨水冲刷。 |
注意事项 | 1、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2、本剂对鱼类和水生物有一定毒性,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用剩药液和包装
物妥善处理,特别是不能弃于鱼塘。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用具。
3、配药开启包装时,注意不要将粉尘溅入眼睛和玷污水、脸。
4、施药时要穿工作服、戴手套,避免吸入药粉或药液,施药后及时清洗。
5、本品在水稻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7、用过的容器和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症状:头昏、恶心、呕吐,溅入眼睛会受刺激而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
急救:用肥皂和水清洗皮肤,用大量的水冲洗眼睛,如仍有刺激感觉,须进行眼科专门治疗。如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救治,先判断是哪种农药中毒为主,立即催吐、洗胃,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