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连续喷雾时,需间隔7-15天使用。为防止中毒,在气温较高的季节用药,应早晚施药。
2、使用 |
产品性能 | 本品系低毒杀菌剂,对子囊菌和半知菌有效,对卵菌和细菌引起的病害无效,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作用机理为干扰菌的有丝分裂中仿锤体的形成,从而影响细胞分裂。本品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2次。
2、本品不能与含铜及碱性较强的物质混用混配,以免降低药效。
3、有效期内出现分层,摇匀后即可使用,不影响药效。
4、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施药时不要迎风喷雾,避免口、鼻吸入,使用完毕后,应用清水和肥皂清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
5、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眼睛、皮肤、粘膜刺激性较强,接触农药的部分可引起接触性皮炎,经口中毒出现头昏、恶心、呕吐,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入医院对症治疗、洗胃,不能引吐,忌油类食物、禁酒。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儿童无法接触之处,并加锁保管。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3、运输时要防止日晒、雨淋。注意防中毒。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