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用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间施药。
2、本品对光不稳定,最好在傍晚使用。
3、本品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配制剂,具有触杀、胃毒并具有一定的杀卵作用。作用机制为抑制昆虫体内乙酰胆碱脂酶,可杀死棉花作物上的棉铃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3次。 2、使用本品易使害虫产生抗性,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 3、黄瓜、菜豆、高粱对辛硫磷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配施用。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抽烟。对皮肤有轻度刺激,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水洗手,再用清水洗脸。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轻者头痛恶心,重者腹泻、腹痛、呕吐、昏迷、肌肉痉挛。急救措施:接触眼和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十五分钟;如误服,请携带本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若判定以辛硫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解毒剂和解磷定,洗胃时注意保护食管和气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