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水稻两叶一心期,稗草2-3叶期、阔叶杂草萌芽期使用。田间落干水后均匀喷雾,一天后,灌水3-5厘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磺酰脲类除草剂与喹啉羧酸类除草剂的混剂,是内吸、传导型除草剂,杀草谱广。用于防除稗草、雨久花、泽泻、异形莎草、狼巴草、丁香蓼、节节菜、鸭舌草、陌上菜等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 每季最多施药一次。
2. 伞形花科、茄科、旋花科、锦葵科、豆科、菊科等对该药敏感 ,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施药后当年后茬不能种植上述作物。
3. 浸种和露芽种子对本品敏感,故不能在此时期用药。
4. 切忌将施药田水排入席草、荸荠、慈姑等水生蔬菜田,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灌溉蔬菜。
5. 喷药时要遵守国家《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手册。施药时穿工作服、胶鞋,戴橡胶手套、口罩等。施药时不得进食、喝水、吸烟等。施药后要及时清洗手脸等。
6. 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7.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一般无全身中毒症状.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眼睛接触,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不能催吐,无特效解毒剂。不给意识不清者喂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