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棉铃虫、蚜虫产卵高峰期至低龄幼虫发生初期叶面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外观为均相液体,无可见的悬浮物和沉淀,属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具有内吸、触杀和胃毒杀虫作用,对棉花棉铃虫、蚜虫有较好防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本品为高毒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吸入有毒,吞噬可致死,注意安全防护。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8、废弃物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恶心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模糊不清,皮肤出现接触皮炎如风疹而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到1小时即表现出来。急救方法:若不慎接触皮肤和眼睛应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再用肥皂水洗净皮肤,并接受医生治疗。用阿托品0.5—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