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棉花蚜虫发生初期用药,注意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内吸、触杀、胃毒、杀卵作用,还有一定的熏蒸作用。能有效防治棉花上的蚜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3、该药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5、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制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痛、呕吐、流涎、胸闷、视力模糊、呼吸困难。
若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移到空气流通处,若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洗胃时,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在治疗时医生请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