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使用本品防治棉铃虫时应掌握在害虫卵孵化期到三龄幼虫前喷雾,以达到理想的防治效果。
2、清晨或傍 |
产品性能 | 具有触杀、胃毒、熏蒸、渗透作用,可有效防治棉铃虫。杀卵效果好。 |
注意事项 | 1、本品用于棉花时的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躁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急救措施: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立即用肥皂及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严重者及时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