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密,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辛硫磷与马拉硫磷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
2.药液要随配随用,不宜与碱性农药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3.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杀伤作用,用药时应注意。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及时洗手和洗脸。
6.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院就诊。2.紧急医疗处理:如误服或中毒,按有机磷农药中毒解毒方法解毒,并且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