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用本品稀释2000-3000倍液,在桃小食心虫产卵盛期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于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无内吸、熏蒸作用。
对苹果树桃小食心虫有良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
2、对蜜蜂、家蚕、天敌、水生生物毒性高,周围蜜源作物花期时、蚕园及蚕室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3、施药时一定要均匀周到,使防治对象均着药液;
4、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5、施药时要注意防护,如戴口罩、手套、防护帽等,施药结束后,要立即洗手及换衣;
6、施用过程中产生的残生药剂和废旧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应作统一处理,不可做他用。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不要污染鱼塘、河流等水体;
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远离该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表现:本品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治疗措施:目前无特殊解毒剂,如果不慎误服中毒,应立即送往医院对症治疗。可洗胃,不能催吐 。如果溅到眼睛和皮肤上,要用大量水冲洗;如果吸入,要立即转移到空气清洁的通风处。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 运输时要避光照、避雨淋、避阳光直照、防撞击、防泄漏。如果出现泄漏,要先用锯末或沙子清扫一遍,让其干透、蒸发后,在远离水源的地方用水冲洗,以免污染环境。如果着火要用沙子覆盖或或用干粉灭火器,千万不可用水灭火;
2 、储存运输时尽量避免与本品接触,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其它商品一起贮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