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作物播种后,每亩用药量兑水40-60千克,进行土表喷雾处理。
2、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酰胺类农药,是一种旱田芽前选择性除草剂,主要用来防除大豆、花生田的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小粒阔叶杂草,如:稗草、马唐、狗尾草、牛筋草、早熟禾、看麦娘、鸭跖草、马齿苋等。 |
注意事项 | 1、本产品在水稻每个生长周期最多用药1次。
2、本品对鱼有一定毒性,该产品使用后的残剩药液及施药器械的洗涤用水切勿倒入湖、河、池塘中。用过的包装瓶应妥善处理,不能做他用,也不能随意丢弃。
3、使用本品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口罩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人的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中毒后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
若不慎将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误食,立即催吐洗胃,并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运。装卸运输时包装箱要轻拿轻放,不能颠倒。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