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预防叶瘟在发病初期施药;防治穗颈瘟,第一次施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期后3天;可视病情发展间隔7-10天连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具有较强内吸性的、保护性三唑类杀菌剂。药剂被水稻根、茎、叶吸收,并输送到稻株各部。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3、因温度、湿度、及稻瘟病发生轻重不同,可在当地农技员的指导下适当调整使用量和使用时间。
4、注意不要将本药液喷洒在蔬菜和果树上。
5、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使用时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身体直接接触。施药期间禁止吸烟、饮食、工作结束后立即洗手洗脸。
6、剩余药剂和废旧包装应妥善处理或深埋,不能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若眼睛溅入药液,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
2、若误服,应立即催吐,并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暂无特殊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储存于通风、干燥、背光处,远离火源。
2、运输时要严防日晒、雨淋、破损、泄露。
3、放在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4、勿与食品、饮料、种子、化肥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