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与稻飞虱低龄若虫期施药,稻纵卷叶螟卵孵盛期至幼虫1-2龄期前施药,应均匀喷雾。大风天或预计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有机磷杀虫剂,主要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稻飞虱。 |
注意事项 | 1、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3、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或前后紧接着使用。
4、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使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
6、烟草、莴苣、瓜苗、杜鹃花、玫瑰花、茶花对本品敏感,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7、用过的后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为抽搐、呼吸困难、视力模糊、呕吐等。
2、皮肤接触后,应立即用肥皂和水洗净。
3、如吸入,立即转移至新鲜空气处。
4、如测入眼中,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5、如发生中毒,应携标签送医院,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等解毒。 禁用吗啡荼碱,吩噻嗪、利血平。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发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晒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运输途中不得暴晒和雨淋。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