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棉花盛花期、棉铃虫幼虫钻蛀之前用药。
2、黄瓜、菜豆、高粱的嫩叶对本品较敏感,施药时应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见效较快,残效期较短,对害虫作用方式以触杀和胃毒为主。适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
2、使用本品时,按照农药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喷药后立即用肥皂水洗手。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
4、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5、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急救措施:误服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啶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可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不慎吸入,立即将病人放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易燃,应贮存于干燥和通风良好的仓库中。注意防火、远离火源、热源。
2、请将本品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避免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