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使用本品防治螟虫应在幼虫1-3龄用药,注意喷雾均匀,细雾慢喷,同时施药期间田间要保持浅水层5-7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中等毒硫逐磷酸酯类与有机磷类复配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有杀虫、杀卵作用。用于水稻螟虫的防治效果明显。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5、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7、烟草、莴苣、瓜苗、杜鹃花、玫瑰花、茶花对本品敏感,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轻度中毒: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等。全血胆碱酯酶一般降到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行走不稳、流涎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急救措施:
1、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
2、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中毒,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解毒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可洗胃、引吐、导泻(清醒时方可引吐)。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发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