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在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马拉硫磷和灭多威复配而成的一种杀虫剂,杀虫作用较快,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对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地下水、饮用水源地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注意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 4.本品有毒,勿将药液溅到眼内、皮肤和衣服上,严防由口、鼻吸入。使用时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严禁吸烟、饮食,施药后用肥皂洗净身体暴露部分。 5.用过的容器和包装物应妥善安全处理,不可污染水源和环境。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呕吐、多汗,胸闷、呼吸困难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带本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解毒。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避免强光照射。2.远离火源或热源。3.应妥善保管,慎防误用。4.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5.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