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用药适期:卵孵化至二龄幼虫盛期。于早晨或傍晚施药有利于提高防治效果。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 |
产品性能 | 本品持效期较长,为较好的杀虫剂,其作用机理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有触杀作用,对作物无内吸性能,对防治甘蓝小菜蛾效果良好。 |
注意事项 | 1.施药时要有防护用具、手套、面罩,避免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上,避免口鼻吸入,施药后用肥皂洗手、洗脸。
2.鱼,蚕对本品敏感,避免污染水源,池塘和桑园。
3.本品不宜与强酸,强碱性药物混合使用。
4.对蜜蜂、鱼类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3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6.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中毒急救:误服后送医院对症治疗: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
皮肤和眼睛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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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1.1%。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