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防治棉花红蜘蛛一般在有螨棉株达到20%以上时施药。防治水稻二化螟,早、晚稻分蘖期或晚稻孕穗、抽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生物源类农药的混剂。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对棉花红蜘蛛和水稻二化螟具有较强的胃毒和触杀作用,兼具横向渗透传导作用。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在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两次。
2. 对鱼类毒性大,使用时勿污染水源。对蜜蜂有毒,不要在蜜蜂采蜜期使用。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药具.
3. 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晕、无力、多汗、恶心、呕吐、胸闷。
吸入喷洒雾滴,将病人移到空气新鲜地方。皮肤接触,脱去沾有药液的衣服,用肥皂和水洗涤沾有药液的部位。溅入眼内,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立即请医生诊治。吞服,立即请医生诊治。
轻症用温食盐水或肥皂水洗胃,并注射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禁用巴比妥、丙戊酸。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