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为7天。
2、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时间间隔为72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复配杀虫剂,为有机磷、氨基甲酸脂类农药及助剂混配而成,具有内吸、触杀、胃毒等多种功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混用。应置于阴凉干燥处。
2、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衣服。药后立即洗手洗脸。
3、施药时间最好选择为清晨或傍晚。
4、本品对玉米、高粱、黄瓜、大豆、甜菜有药害,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5、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6、本品对蜜蜂、蚕及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7、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施药如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洗冲洗。
2.中毒症状为头晕、头痛、乏力、呕吐、多汗、流涎、呼吸困难等。不慎中毒按有机磷农药急救办法,用阿托品急救,并立即送医院治疗。
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中毒急救咨询电话:0551-63674999/63674885。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贮存于避光、通风干燥处,远离高温火源。
2.不可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食品混放。
3.应放在儿童、牲畜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