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拟除虫菊酯类杀虫、杀螨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无内吸、熏蒸作用,在土壤中不移动。本品为白色对灰色固体(粉末),无可见外来杂质。熔点:68~70.6℃;比重:1.210g/cm3(20℃);溶解度:溶于二氯甲烷、甲苯、氯仿、丙酮、乙醚,微溶于庚烷和甲醇,几乎不溶于水;稳定性:在20~25℃时稳定二年。因本品为原药,不能直接用于防治农作物病害,只有加入各种助剂配制成多处不同的剂型,如乳油等剂型后,方可用于防治农作物病害。 |
注意事项 | 1.开启包装应在具备通风设施的车间内操作,地面应铺设塑胶或橡胶地板,用过的包装袋可泡于稀释的碱水中,洗净不得乱扔。
2.工作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口罩、手套及防护眼镜等防护用品,避免皮肤直接接触药粉及刺激眼睛。
3.一旦着火可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扑灭。洒漏药粉可收集回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恶心,呕吐,流涎,抽搐,痉挛,昏迷。急救治疗:1.药液沾染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将患者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畅通。
2.解痉镇静,适当应用安定、苯巴比妥、唛酚生等药物,使病人安静,解除痉挛。
3.适当应用阿托品、东茛菪碱药物治疗。
4.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联苯菊酯原药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
2.贮运时,严防潮湿、雨淋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3.置于儿童和其他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4.本品不得乱撒、乱扔、乱放,以免污染环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