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棉铃虫卵高峰后3-4天以及6-8天,及为害早期,用本品兑水稀释1500-2000倍液均匀喷雾。 |
产品性能 | 本品生物活性较高,是氯氰菊酯的高效异构体。
本品具有内吸、触杀、胃毒的三重作用,可以有效杀死害虫的卵、幼虫和成虫。
本品进入虫体后,抑制乙酰胆碱酯酶,抑制乙酰胆碱分解,造成神经冲动无法控制传递,使害虫出现惊厥、过度兴奋、麻痹与震颤,无法取食,最终死亡,卵与药剂接触后通常不能孵化,很快死亡。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限制类使用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2、不要与碱性药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及含铁、锡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3、对水生动物、蜜蜂、蚕有毒,使用时注意不可污染水域及饲养蜂蚕场地。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蚕室、桑园附近、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时做好严格安全防护,施药时穿防护衣、戴好口罩、手套等。
5、夏季高温季节喷施农药,要在上午10时前和下午4时后进行,中午不能喷药,施药人员每天喷药时间不能超过6个小时。
6、开启包装时应已做好防护,开启后未用完应密闭保存。
7、施药后要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手、脸和衣物等。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
急救措施:如皮肤沾染药液,脱去受污染的衣服并用大量的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药液溅入眼睛,要用清水冲洗并请医生诊治。如误服,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中毒急救电话:029-83605746。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