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施药最佳时期应在幼虫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期为施药的最佳时期。适合于高温多湿的夏秋季使用。
2、大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对昆虫和螨类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但它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且残效期长。它干扰害虫神经生理活动,刺激释放r-氨基丁酸,成螨、若螨和昆虫、幼虫与药剂接触后麻痹而死亡。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菜豆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2、施药时要注意喷药均匀,叶片正反面都要喷遍.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戴好口罩,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不慎吸入,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误服后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光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避免与强酸、强碱物质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避免污染水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