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二龄幼虫盛发期,对水均匀喷雾,视虫害发生情况,间隔10天左右施药一次,每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施药后,能迅速渗入植物的茎叶,当害虫接触药液后,其神经系统麻痹中毒而死亡。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
2、使用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药液溅入眼睛和接触皮肤。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或洗脸。
3、黄瓜、菜豆、甜菜、高梁、玉米对本品比较敏感,使用时应防止飘移到该作物上。
4、对鱼等水生生物、家蚕、蜜蜂有毒,蜜源作物花期禁用,蚕室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塘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清洗施药器具,以免污染水源。
5、为延续抗性,建议与其它作用机理农药交替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要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视力模糊、抽搐、痉挛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解毒药为阿托品或解磷定。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