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水稻封行后至抽穗前或盛发初期期间施药,注意针对水稻中下部喷雾或泼浇,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低毒、低残留、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作用,它对于囊菌纲和半知菌纲及对某些担子菌纲的真菌引起的病害有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最后一次施药至作物收获时允许间隔天数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2次。
2、本品为低毒类农药,喷药时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液,用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禁止孕妇喷洒本剂。
3、避免在烈日、大雨、大风气候下施药。
4、施药时应按标签说明用药,因不同植物对此剂的敏感性差异很大,尤其是叶组织脆弱的植物,最易发生药害。
5、作物病害发生较重时,可适当加大剂量。
6、施药后田水不可排入江、河、湖泊中,施药器械应用清水洗净后倒入施药的庄稼地中。
7、避开蜜蜂、家蚕、水生生物等敏感区域和作物种类使用。
8、为减缓害虫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1.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如药液接触皮肤,应用肥皂和清水洗干净;如药液溅入眼睛,应用大量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刺激感觉时,须请眼科医生治疗。
2.若误服本品,可用吐根糖浆诱吐,再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药品应置于通风、阴凉、干燥、避光处。
2.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或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饲料、水源等混合贮存。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