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最佳施药时期在初孵幼虫盛期。
2、应在下午晴天时施药,如喷药后6小时下大雨要重喷。大风天或预计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具有胃毒、触杀和熏蒸作用。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最后一次施药至作物收获时允许间隔天数为28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2次。
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或前后紧接着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为中等毒农药,喷药时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液,用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禁止孕妇喷洒本剂。
5、避免在烈日、大风气候下施药。
6、对玉米、豆类、烟草、瓜类幼苗及柳树也较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7、施药后田水不可排入江、河、湖泊中,施药器械应用清水洗净后倒入施药的庄稼地中。
8、为减缓虫害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如药液溅到皮肤上,要用肥皂和清水洗净;如溅到眼中时,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如误服中毒可进行催吐、洗胃,应立即送医院诊治并进行对症治疗。可用阿托品、解磷定解毒。禁止吗啡、茶硷、吩噻嗪、利水平。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密封保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热源、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同贮同运;应存放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运输过程中严禁猛烈碰撞。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